包院峰律师,大学本科学历,中共党员,中级律师。2021年7月,被新乡市司法局党委授予“党员先锋”称号,2021年、2023年,被新乡市律师行业党委评为新乡市律师行业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。
自2018年执业以来,办理各类诉讼、非诉讼案件二百多件,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。成功代理程某某寻衅滋事罪一案,取得办案机关对当事人自首情节的认定;成功办理多起刑事取保候审、不起诉案件。代理新乡某地产公司与北京某施工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,成功驳回了对方的起诉,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公司破产重整与金融资产方面,曾主办河南新乡联达纺织股份有限公司、新乡市泛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、河南省恒顺昌置业有限公司等多起重大疑难破产清算、重整案件,妥善处理了广大职工债权。成功代理债权人某商业银行与破产企业别除权纠纷一案,最终确认债权人银行对抵押物享有的优先受偿权价值上千万元;成功帮助多家企业在破产案件中作为债权人申报债权、并实现相应债权清偿。2023年发表的《论管理人履职职责及履职风险防范》一文荣获新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“优秀论文奖”。